考生及家长、全体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政策规定,深化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真正让考生及家长满意,学校和社会放心。学校招生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对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郑重承诺:
一、坚持工作原则,严守工作纪律,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30条禁令”和学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零违规、零失误”。
三、严格遵守录取工作流程,招生录取工作纪录详细,过程文件全部建册归档。
四、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招生政策调整、计划变更等重大事项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五、牢固树立廉洁自律和保密意识,在招生期间和录取工作中不以任何方式向考生违规进行录取承诺。不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以上承诺请考生及家长、全校教职员工给予监督。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