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以上批次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考试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721(国标)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雅观路与和慧北路交口)
学院简介: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2008——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承办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39.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6.2万平方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室(基地)3万平方米;资产总值3.28亿元,学院注重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并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理事单位200余家,通过产教合作、协同育人,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
学院十分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 2008-2016年连续9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誉。学院选派的选手共荣获高职组项目19个一等奖、18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特别是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项目比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天津市所有高职参赛项目中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毕业生,学院先后与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帝森克虏伯电梯、天津滨海快速交通有限公司、天津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公司、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北京铁路局等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供求关系,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历年均高于天津市高职院校平均水平。
学院还为学生们提供了包括高职升本、高自考专本同读、保送本科、参军等多种成才途径。同时,近年来共有近百名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30余个学生文艺社团和专业社团,使学生的课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校园宽带、无线网全覆盖,方便学生上网搜集学习资料,图文信息中心、标准运动场、风雨操场、健身室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学环境。
随着天津市的快速发展,学院将继续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将学院打造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国际先进水平高职示范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春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2017年推出16个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D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智能控制技术、工业工程技术。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suoyuan.com.cn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均为6人/间,详见《2017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 等第计为25 分,B 等第计为20 分,C 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等第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第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第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第十五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助学金;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1、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雅观路与和慧北路交口) 邮编:300350
2、咨询电话: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小时招生热线:18920308399 18020025937
3、学院网站:www.suoyuan.com.cn 招生QQ:1403045252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交通路线:
天津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或乘坐97路),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也可乘坐808路学苑路下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西站:一号线复兴门站,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南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下,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自驾:海津大桥 (直行)天津大道 (右转)白万路 (左转)津沽公路 (右转)文慧北路 (右转)雅观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