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2015年度我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申领对象和范围:
1、本市院校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申领人员中不含已确定升学、出国(境)、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