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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8-06-20 10: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201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等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雅观路与和慧北路交口)
学院简介: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2008——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承办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现设有电气电子技术应用系、机械技术应用系、财经与工商管理系、信息技术应用系、应用外语系,所开设的32个专业服务于机械设备、航空航天、汽车、环保、电子信息、金融、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全国25个省、市和自治区。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室(基地)面积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已达2.08亿元,学院注重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并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理事单位200多家,通过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学院十分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自2008-2015年连续8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同类院校中是唯一一所连续承办大赛的高职院校,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誉。学院选派的选手共荣获高职组项目19个一等奖、17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特别是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项目比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天津市所有高职参赛项目中唯一的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毕业生,遍及诸多世界五百强和中国五百强企业,并先后与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帝森克虏伯电梯、德国SEW,天津宝洁有限公司、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快速交通有限公司、天津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公司、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三星高新电机公司、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等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供求关系,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历年均高于天津市高职院校平均水平
学院还为学生们提供了包括高职升本、高自考专本同读、保送本科、参军等多种成才途径。2015年学院高职升本录取率名列全市前茅,众多优秀学生考上了自己满意的本科院校,同时,近年来共有近百名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30多个学生文艺社团和专业社团,使学生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校园宽带、无线网覆盖全校,方便学生上网搜集学习资料,图文信息中心、标准运动场、风雨操场、健身室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学环境。
随着天津市的快速发展,学院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挥教育基石的作用,将学院打造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2016年推出的12个自主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3D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物流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计划如下:
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
专业荣誉
学费标准
人数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创新试点专业
5500/
40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
5500/
30
3
物联网应用技术
校级重点专业
5500/
15
4
工业机器人技术
校级重点专业
5500/
20
5
数控技术
天津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培养基地专业
天津市国际化教学标准试点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
5500/
30
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校级重点专业
5500/
15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
5500/
20
8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
5500/
15
9
机制设计与制造
(3D制作)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5500/
15
10
会计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5000/
20
11
物流管理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5000/
20
12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5500/
20
合计
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对学业水平等级不做特殊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报考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普通高考相关要求。
              第五章 报名及确认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1 月11 日至1 月15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一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二条 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第十三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 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等地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助学金;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雅观路与和慧北路交口) 邮编:300350
2、咨询电话: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小时招生热线:18920308399 18020025937 
3、学院网站:www.suoyuan.com.cn 招生QQ:1403045252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交通路线:
天津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或乘坐97路),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也可乘坐808路学苑路下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西站:一号线复兴门站,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南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下,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自驾:海津大桥  (直行)天津大道    (右转)白万路      (左转)津沽公路     (右转)文慧北路      (右转)雅观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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