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2015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推出学院重点建设的,教育资源优良、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急需、就业率高的9个专业进行自主招生,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但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并选择到本科院校报到的考生,退还全部报到注册费用。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学院简介: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2008——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承办校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子牙河畔,毗邻平津战役纪念馆,靠近天津站、天津西站和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公交及地铁交通便利。
学院现设有电气电子技术应用系、机械技术应用系、财经与工商管理系、信息技术应用系、应用外语系,所开设的23个专业服务于机械设备、航空航天、汽车、环保、电子信息、金融、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全国28个省、市和自治区。
学院注重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多年来学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设施建设和设备引进,现已建成近2万平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并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理事单位200多家,通过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学院十分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自2008-2014年连续7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誉。学院选派的选手共荣获高职组赛项一等奖16人次、二等奖13人次、三等奖12人次、优秀奖18人次,特别是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项目比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天津市所有高职参赛项目中唯一的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与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供求关系,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将高于天津市同类院校平均水平。学院还为学生们提供了高职升本、保送本科、参军、高自考专本套读、专本连读多种成才途径,2014年学院高职升本录取率36%,近年共有60余名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二十多个学生文艺社团和专业社团,使学生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校园宽带、无线网覆盖全校,方便学生上网搜集学习资料,图书馆、标准运动场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学环境。
随着国家级改革实验区天津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学院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挥教育基石的作用,将学院打造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2015年推出的9个自主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3D制作),专业计划如下:
2014年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专业荣誉
|
人数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创新试点专业
|
40
|
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
|
20
|
3
|
数控技术
|
天津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培养基地专业
天津市国际化教学标准试点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
|
20
|
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
|
20
|
5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
|
20
|
6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3D制作方向)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20
|
7
|
会计电算化
|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
20
|
8
|
物流管理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20
|
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
20
|
合计
|
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
200
|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 报考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注:包括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6日-8日登陆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确认办法: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3月10日-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属区县招生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30元/人,考务费30元/人。(注: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一条 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2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大纲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我院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不再组织专业素质测试。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3月28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 由考生所属区县招办统一安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实施录取。
第十四条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分值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3%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2、咨询电话:26664617、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小时招生热线:18920308399 18020025937
3、招生QQ:1403045252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乘车线路:658路、642路、673路、907路、47路、48路、22路、837路、700路、801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