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津教委〔2008〕20号)文件精神,201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推出学院重点建设的,教育资源优良、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急需、就业率高的7个专业进行自主招生,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但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并选择到本科院校报到的考生,退还全部报到注册费用。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
学院简介: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子牙河畔,毗邻平津战役纪念馆,靠近天津站、天津西站和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公交及地铁交通便利。
学院现设有电气电子技术应用系、机械技术应用系、财经与工商管理系、信息技术应用系、应用外语系,所开设的24个专业服务于机械设备、航空航天、汽车、环保、电子信息、金融、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全国28个省、市和自治区。
学院注重强化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多年来学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设施建设和设备引进,现已建成近2万平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并与百余家大中型企业达成了校外实习协议,成立了“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现有理事单位200多家,通过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多元的技能实践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核心竞争力。
学院十分重视技能大赛对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自2008-2014年连续6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充分展现了学院的办学实力,得到了教育部天津市领导和参赛院校领导的高度赞誉。学院选派的选手共荣获高职组三个项目十个一等奖、五个二等奖、八个三等奖,特别是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项目比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天津市所有高职参赛项目中唯一的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颁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与百余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人才供求关系,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学院还为学生们提供了高职升本、保送本科、参军、高自考专本套读、专本连读多种成才途径,2014年学院高职升本录取率36%,20多名参加天津市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就读。
学院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养,校园内活跃着二十多个学生文艺社团和专业社团,使学生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同时校园宽带、无线网覆盖全校,方便学生上网搜集学习资料,图书馆、标准运动场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学环境。
随着国家级改革实验区天津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学院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挥教育基石的作用,将学院打造成为具有行业特色,国内一流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与监督机构
第一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一条 2014年推出的7个自主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如下:
2014年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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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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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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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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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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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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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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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创新试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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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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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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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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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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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天津市示范校重点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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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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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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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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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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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培养基地专业
天津市国际化教学标准试点专业
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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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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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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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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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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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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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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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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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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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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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校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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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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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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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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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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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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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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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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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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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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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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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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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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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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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2014年参加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的文、理科专业素质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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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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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且履行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十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5日-10日登陆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
2、报名确认办法:
1)2014年3月15日-3月16日(9:00~15:00)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可提前联系学院招生办公室。
2)考生报名确认形式为到我院现场报名确认,考生(或考生家长)须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核准确认,符合条件者领取准考证,准时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3)自主招生考试考务费:90元/人。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一条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综合能力考试:由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联合组织统一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时间为90分钟,考试大纲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专业素质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形式分为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50分,其中专业技能操作考试100分,考试为上机考试,以计算机基础操作为主,时间40分钟,面试50分,时间5分钟。
专业素质考试大纲可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
面试:面试考官组将逐一对考生进行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中英文综合测试。
第二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考试时间:
综合能力考试:3月22日上午10:30-12:00
专业素质考试:3月22日下午1:30-5: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由学校自行实施,并报市高招办备案。
第二条 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具有同类自主招生院校专业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在计划有余缺的情况下,按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三条 录取分数线划定:
学院录取时尊重学生专业志愿选择,保证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四条 政策加分
1、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给予加分录取:科目等级为A,每科目加6分录取;科目等级为B,每科目加3分录取;科目等级为C,每科目加2分录取,累计加分不设上限,分数记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2、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3、其他加分政策
(1)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录取;
(2)计算机: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5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
第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一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三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3%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7号,邮编:300131
2、咨询电话:26664617、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小时招生热线:18920308399、18920772939、18920772982、18920709901
3、乘车线路:658路、642路、673路、907路、47路、48路、22路、837路、700路、80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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